返回列表

2024 12.06

打印

内蒙古博物院与赤峰学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编辑:蒋丽楠 郑妙

浏览次数:485

  11月29日,内蒙古博物院副院长张文平、文物保护部相关业务人员赴赤峰学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image.png

image.png

内蒙古博物院、赤峰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分别介绍双方情况

  签约仪式上赤峰学院副校长孙永刚致辞。张文平副院长和李月新院长分别介绍了内蒙古博物院和赤峰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的资源和优势。

  内蒙古博物院馆藏文物资源丰富,文物保护专业设备完备,设有两站一基地;赤峰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设置校级重点实验室,教学资源丰富,学生科研成果多次获得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奖项。基于双方优势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加深双方技术交流,通过合作共同提升文物保护工作水平,培养文物保护人才。

image.png

签约仪式

  协议签订后,张文平副院长指出今后两家单位可围绕在博物院建立实训基地、推进文物保护项目合作申报、人才培养与提升这三个方面加快合作脚步。文物保护项目方面,合作进行文物保护方案申报和实施,报告撰写及发表等。数据信息整合与共享方面,对合作项目成果搭建共享数据库,共同分析利用数据以便优化后续工作流程、标准。人才培养方面,双方利用实训基地,发挥自身优势,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与技术提升。通过合作实现共赢,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