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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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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批复

来源:国家文物局

作者:赵昀

浏览次数:2416

  日前,《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批复明确,《规划》是南宁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对南宁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批复指出,南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批复要求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同时,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整体保护大明山等自然保护区和青秀山等风景名胜区,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加强对城区特别是邕江沿岸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塑造壮乡首府、中国绿城的城市特色风貌。

  批复强调,《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面向东盟开放门户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南宁篇章。

(赵昀)  

责任编辑:翟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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