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博物院2023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内蒙古博物院2023年度自主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10日。
三、受理方式及受理时间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4608429 4608435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27号
邮政编码:010010
内蒙古博物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