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博物院藏品征集公告

时间:2024-01-05 浏览次数:29476

  为进一步充实馆藏,丰富展览陈列内容,2024年内蒙古博物院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藏品。
  一、征集范围
  (一)能够反映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典型现代动物标本;
  (二)能够反映北疆文化,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阐释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古代史文物;
  (三)能够反映内蒙古地区近现代重大历史史实的重要文物、文献档案资料。
  二、征集种类
  现代动物标本包括亚洲亚热带地区哺乳类动物、鱼类动物、鸟类动物、爬行类动物等。
  近现代藏品包括报刊、图书、宣言、文告、文件、手稿、墨迹、传单、标语、宣传画、证件、题字、日记、信件、契证、印章、票据、账册、钱币、纸券、徽章、地图、档案、各种武器、烈士遗像和遗物、英雄模范人物(军、民)肖像和用品、具有近现代典型时代特征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文化艺术和民族民俗藏品、各种美术艺术作品、历史照片、影像资料等。
  古代史文物包括玉石类、陶瓷类、金属器类、纺织品类、竹木器类及杂项类等。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以接受捐赠和有偿征集为主。对于捐赠者,我院将颁发藏品捐赠证书,并在展览陈列时标注捐赠者姓名和捐赠时间。对具有特别意义的重要藏品捐赠者,将予以特殊奖励,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内蒙古博物院藏品征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公布的《博物馆条例》以及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印发的《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一)征集的现代动物标本应具有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标本收藏证书;征集的古代史文物和近现代史藏品应具有合法来源证明。
  (二)藏品资料信息需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大小控制在1G之内),邮件中注明待征集藏品的尺寸、质地、来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像素较高的图片。
  (三)经初选确认拟征集的藏品,我院将通知藏品持有者出具实物,组织专家现场鉴定及评估后,商定具体征集事宜。经鉴定不符合征集要求的实物,我院原渠道返还藏品持有者。
  四、征集时间
  本藏品征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有效。
  五、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由于工作流程原因,不接受无预约来访及其他途径转送资料信息。
  咨询电话:0471-4608750(工作日时间)
  电子邮箱:nmgbwywwzj@163.com
  联系人:文物鉴定与资料部  高日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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